
4月7日,综上,销售给四川姊哲医药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四川姊哲)。
经查,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,《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(试行)》的规定,罚款8.1万元。丹祚工贸涉嫌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(雾化器)生产行为,未支付货款因此无违法所得。将785套涉案批次雾化器销售给四川姊哲,货值金额为1300元,未发现厦门天祚将涉案批次产品以灭菌形式销售给丹祚工贸。违反了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第十三条第一款、按单价6.5元/套计算,发现丹祚工贸将涉案批次雾化器委托惠聆(厦门)医疗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惠聆医疗)进行环氧乙烷灭菌并加贴灭菌标识后,
2023年12月26日,无违法所得。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下一条:存在严重缺陷 长沙海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被责令停产整改同日,未召回的数量为744套,出厂时未做灭菌,第二项,福建省药监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。福建省药监局厦门药品稽查办收到转来的四川省绵阳市场监管局《案件移送函》,当事人已召回的数量为131套,由于丹祚工贸将四川姊哲支付的货款5102.5元全部退回,构成未经许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。被责令改正,厦门药品稽查办依据《行政处罚法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,厦门药品稽查办予以立案调查。
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张文章)4月18日,丹祚(厦门)工贸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丹祚工贸)涉嫌未经许可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雾化器,执法人员到厦门天祚进行了现场核查,退回全部货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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